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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扬州市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工作意见
2014-03-06 22:15:09   来源:扬州市城乡建设局   评论:0 点击:

关于印发《2014年扬州市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工作意见》的通知访问量:扬建管〔2014〕1号各县(市、区)建设(管)局,市各有关单位:现将《2014年扬州市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工作意见》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
关于印发《2014年扬州市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工作意见》的通知

访问量: 

扬建管〔2014〕1号

各县(市、区)建设(管)局,市各有关单位:

现将《2014年扬州市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工作意见》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创新工作思路,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全面完成各项目标任务。

附件:2014年扬州市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工作意见

 
扬州市城乡建设局

2014年1月8日

抄送:省住建厅,市安委办。





附件:

2014年扬州市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工作意见

2014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的第一年,为适应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形势,进一步提升建设工程安全文明施工管理水平,现就全市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安全管理信息化为抓手,以推行建筑安全精细化管理为主线,落实行业监管责任和企业主体责任,推动全市建设工程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二、工作目标

1.杜绝发生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杜绝重大坍塌事故、重大设备事故、重大火灾事故、多人生产、生活中毒事故。

2.减少一般生产安全事故,把安全生产事故控制在省、市下达的指标范围内。

3.充分运用各类信息化监管平台实施动态监管,建立健全安全管理长效机制。

4.全面执行建设工程安全质量标准化标准,开展建筑施工现场扬尘综合治理,推动安全、绿色、文明施工管理,安全质量标准化达标率不低于98%。新报监工程创建市级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化示范项目比例不低于15%,创建省级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化示范项目比例不低于8%。

5.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专项施工方案专家论证率达100%,跟踪检查落实率达100%。

6.建筑施工起重机械设备检验率达100%,使用登记率达100%。

三、主要工作

(一)夯实安全基础,落实建筑安全生产保障机制

1.加大建筑安全生产经费投入。一是按照财政部、安全监管总局出台的《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财企〔2012〕16号)的要求,建立健全内部安全费用管理制度,按规定提取和使用安全费用,从根本上解决安全生产经费投入不足的难题。二是加强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的计取、支付、使用情况的监督管理,在招投标、支付协议签订、施工现场监督、竣工审计等环节严格把关,确保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落实到位。

2.加强行业从业人安全教育培训。一是充分利用农民工业余学校,加强对一线作业人员特别是农民工、新工人的安全教育培训,重点讲授岗位安全操作规程、事故预防、应急救护等安全基础知识,提升其安全意识、基本操作技能和安全防护能力。二是启动施工班组长的安全培训,严格持证上岗制度。三是积极做好特种作业人员新培、复训考核工作,确保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率100%。四是继续开展“三类人员”安全生产培训、考核、继续教育工作,建立健全“三类人员”管理档案。

3.深入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各地、各单位要按照《扬州市建筑施工现场安全管理隐患排查指导书》的要求,规范安全检查行为,逐步建起立施工企业自查、监理企业检查和监管部门督查的隐患排查治理长效管理机制,把安全工作的重心放到事前预防上来,降低安全事故发生的概率。

4.着力推进建筑施工安全标准化。一是认真贯彻落实建设部《关于开展建筑施工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的指导意见》等相关文件精神,加大建筑施工安全标准化工作的宣传力度,加快建筑施工安全标准化进程。二是加强过程管理,加大督查和处罚的力度,形成持续改进机制。三是开展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化示范项目创建工作,规范程序,严格标准,动态监管。四是结合平时监督检查情况,积极做好考核验收工作。通过安全标准化达标管理,提高建筑施工本质安全。

5.加强应急救援体系建设。各地、各单位要进一步完善应急救援预案,完善应急救援体系,加强应急救援预案演练,充分利用现有应急救援资源,做到共享数据、统一指挥、反应迅速、运转高效,增强安全事故的抢险救援能力。

(二)突出重点环节,防止重大安全事故的发生

1.强化建筑起重机械设备的安全监管。根据《扬州市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监督管理实施细则》(扬建规﹝2013﹞4号),认真抓好租赁、产权备案、安装拆卸、使用登记、定期检测、附墙检测、特种作业人员、日常维保、转场保养等环节管理,确保建筑起重机械安全运行。

2.细化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监管。起草制定《扬州市建设工程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管理细则》,在认真做好超过一定规模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辨识、论证、审核、公示、跟踪、控制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强关键环节、关键节点的检查,防止重大安全事故的发生。

3.深入开展建筑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在抓好重点环节管理的基础上,分步骤、有重点的开展临时用电、脚手架、卸料平台、特种作业人员等的集中整治,提高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管理水平,防范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

(三)抓住薄弱环节,全面加强建筑安全管理

1.规范园区建筑施工安全管理。近年来,工业园区、开发区工程建设程序经过规范整顿有了较大改观,但项目安全报监不及时、不服从安全监管现象仍较多,各类事故时有发生,需要进一步理顺关系,完善监管机制,健全监管网络,推动安全监管保证体系建设。

2.规范市政公用工程安全管理。各地要加快理顺市政工程管理体制,严格监督管理程序,明确监督管理的重点,重点检查责任制的建立和落实、专职安全管理人员的配备、沟槽开挖、施工用电、安全防护和文明施工等方面的情况。

3.规范房屋拆除工程安全管理。进一步完善拆除工程安全监督工作程序,在抓好拆除单位资质、作业人员资格、施工方案审查、安全措施落实等监管的同时,指导督促拆除施工企业加强作业过程动态管理。

(四)强化扬尘治理,加大施工扬尘管控力度

1.开展施工扬尘管控专项治理。一是强化落实以企业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的扬尘控制责任制。二是将施工扬尘被动式管理改为主动控制、事前预防,强化施工前三通一平的核查、施工中的跟踪动态监管。三是严格行政处罚,对造成扬尘污染的工地,加大处罚力度,作为建筑市场不良行为予以扣分,取消评优评先资格。

2.明确施工扬尘经费专款专用。在施工扬尘治理经费源头上下功夫,一是研究“施工扬尘经费专款专用制度”,尝试在“现场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现场考核中,针对房建、市政等项目特点,单独组织施工扬尘投入费用的考核,督促施工企业加大对冲洗设备、防尘装置、现场视频的投入。二是积极与省住建厅沟通,汇报施工现场扬尘管理的现状,力争在工程造价中明确施工扬尘管理专项经费。

3.健全施工扬尘社会监督机制。一是充分发挥扬州电视台、扬州日报、等新闻媒体的监督和舆论导向作用。二是联动政府12345热线、城建110等设立扬州市区施工扬尘24小时投诉热线,保证第一时间解决老百姓关注的扬尘热点问题,确保施工扬尘投诉及时办理率100%。三是定期召开施工扬尘治理现场会,宣传先进典型,曝光反面事例,引导社会公众共同参与建筑施工扬尘的防治工作。

(五)完善监管机制,不断提高建筑安全管理水平

1.规范建筑安全监督工作程序。各级建设主管部门要严格按照即将出台的《扬州市建设工程安全监督管理办法》,规范建设工程监督执法程序,统一监管方式,明确监管工作责任,保护监督人员的合法权益。

2.实施建筑安全监管两个转变。从对施工实体安全为重点的监督逐步转变为对施工企业安全生产条件和项目安全保证体系的监督;从监管资源平均分配转变为差别化管理,根据工程规模、结构形式及企业安全管理状况,施加不同的管理强度,对重点工程、重点企业、重点地区、重点环节实行重点监管,提高监督工作实效。

3.严格安全生产失信惩戒机制。一是进一步规范安全事故报告、调查和处理流程,按照“四不放过”原则,对事故责任人和责任单位进行处理。二是结合“打非治违”,加大建筑安全违法违规行为的行政处罚力度。三是充分利用扬州市建筑市场管理系统,及时公布企业和人员的安全生产不良行为记录,强化“两场”联动管理。

4.全力推进安全监管信息化管理。加强建筑安全监管信息化,是提高监管效率、降低监管成本、提升监管能力的重要手段。一是积极应用“扬州市城乡建设施工现场数字化管理系统”,严格落实企业负责人和项目负责人现场带班制度,强化管理人员的动态监管。二是进一步规范“江苏省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监督管理系统”的使用,规范关键环节的监管,强化设备的动态监管;三是积极推广使用“江苏省建设工程项目现场监管信息系统”,规范监管程序,细化监管细节,强化监管环节的动态监管。

四、工作措施

1.落实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各地、各单位要加强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建立健全一把手对安全生产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负责、安全生产责任层层落实到人、职责明确的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切实把各项安全生产管理工作落到实处。

2.建立安全生产控制指标体系。各级建设主管部门要将安全生产目标、任务、责任分解量化,建立安全生产控制指标体系。完善目标考核办法,加强对安全生产责任目标落实情况的督促、检查和考核,逐步形成年初责任目标明确,年中过程检查、考核,年底综合验收、评价的安全生产目标考核机制。

3.完善安全监管机构自身建设。强化安全监管人员的法制教育、廉政教育和安全业务技术培训,提高监督人员的整体素质,严格监督人员考核和持证上岗制度,不断提高建筑安全依法监管水平。

4.强化建筑安全层级监督管理。根据行政管理体制调整的新形势,在坚持属地管理、注重业务指导的基础上,进一步强化层级监督。一是定期召开建筑安全形势分析会,查找薄弱环节,制定针对性措施,确保市县两级步调一致,管理要求同步,行业管理水平相当。二是确定督查重点地区,制定重点督查方案,排查重大隐患,加大督查的频次和力度。三是建立健全安全生产暗访抽查、通报整改制度,促进全市建筑安全形势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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