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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泰州市建筑安全生产工作意见
2014-03-03 14:19:27   来源:泰州市建筑工程管理局   评论:0 点击:

泰建工〔2014〕30号各市(区)建管局,医药高新区住建局:  2014年是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照全面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要求,牢固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
泰建工〔2014〕30号
各市(区)建管局,医药高新区住建局:
  2014年是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照全面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要求,牢固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宗旨和“以人为本、安全发展”的理念,坚持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健全施工安全“模式化”监管机制,严格“五项制度”、扎实推进“五项整治”、落实“六项措施”、实现“两个目的”,确保我市建筑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工作的平稳。现结合我市实际,制定2014年泰州市建筑安全生产工作意见。
  指导思想:
  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以继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为主线,以事故预防为重点,以责任落实为保障,以科技创新和教育培训为支撑,以能力建设为基础,牢牢把握建筑安全工作主动权,不断提升建筑安全施工发展水平;把建筑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到实处,有效防范建筑安全生产事故发生,推动我市建筑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和安全管理水平提高。
  工作目标:
  1、建筑安全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不超过省、市下达的年度控制指标,力争双下降。杜绝较大以上建筑安全生产事故,杜绝重大坍塌事故、重大设备事故、重大火灾事故、多人急性中毒事故和重大社会影响事故。
  2、推进安全标准化工地创建,切实开展文明工地、平安工地、绿色工地创建工作。新报监项目创建市级标化工地比例达到30%,创建省级标化工地比例达到20%。
  3、重点加强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监控。对超过一定规模危险性较大工程安全专项方案专家论证率达100%,建筑施工起重机械设备登记备案率及使用检测率达100%。
  主要措施:
  一、严格五项制度,强化企业安全自保体系的有效运转
  (一)严格“模式化”管理制度严格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落实,工程项目部要严格按照“模式化”管理要求,严格落实周检制度;施工企业每月不少于组织两次安全生产检查,从严落实建筑施工企业负责人及项目负责人施工现场带班制度,通过检查现场安全生产管理、隐患排查和整改等情况,促进企业安全生产体系有效运转。
  主管部门要认真履行职责,落实安全监管流程,定期开展安全监督检查,重点检查各责任主体单位对各类重大安全隐患源检查到位情况、隐患查找情况、整改落实情况,依法对安全责任和措施落实不到位的建设、施工、监理等单位严肃查处。
  (二)完善“网格化”管理制度
  按照“以人为本,预防为主;全员参与,综合治理;科学管理,持续改进”的原则,构建全覆盖、全过程、全方位的建筑安全生产监管网格,明确和细化安全生产监管职责,抓好定责、立制和考核评价等重要环节,全面录入建筑业主管部门和企业的安全职责管理信息,做好管理动态信息的更新,确保安全生产网格化监管工作的有效落实。
  (三)严格周边环境评估制度
  建筑工程开工前,建设单位应组织施工、监理等单位对工程现场周边建筑物、高压线、地下管线等九项内容进行全面的安全评估,对社情民情进行细致调查,结合建筑工程设计、施工方案,对工程周边环境安全状况作出准确、客观、定性的评价,制定安全防护措施,为工程施工作业提供安全保障。
  (四)严格告知告诫制度
  主管部门在受理建筑工程安全报监手续时,应提前向工程的建设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下达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标准化管理告知书,提出管理重点和管理要求,告知其应履行的安全生产责任。
  (五)严格预警谈话制度
  对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未履行安全生产管理职责、施工现场存在重大安全隐患被责令停工整改,主管部门要按照规定对企业法定代表人进行预警谈话。
  二、扎实推进五项整治,杜绝较大及以上安全事故的发生
  安全生产,要坚持防患于未然。强化监督检查,检查要采用“不发通知、不打招呼、不听汇报、不用陪同和接待,直奔基层、直插现场”的方式,做到“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谁检查、谁签字、谁负责。
(一)开展超过一定规模深基坑工程专项整治
  继续严格执行超过一定规模深基坑工程设计方案专家论证评审制度,进一步强化毗邻居民楼深基坑工程的安全可靠性论证。继续组织开展深基坑工程支护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能力综合评价,促进支护施工企业专业技术力量、综合管理水平、安全保障能力全面提升。严格实行深基坑工程分段开挖、分段支护与分段验收制度。
  (二)开展超过一定规模模板、脚手架工程专项整治
  落实专项施工方案专家评审制度,加强对较大规模模板、脚手架工程专项方案的编制、审查、论证、审批等环节的管理,严格混凝土浇筑前模板支撑体系的检查验收。推广使用新型建筑施工模板支撑组合机构,进一步强化对大模板、脚手架工程的日常检查,严肃查处大模板、脚手架工程存在的各类安全隐患。规范租赁企业和租赁行为管理,扶持企业做大、做强;建立维护保养制度,杜绝重使用、轻保养的现象。加强高层建筑工程脚手架安全防护管理。推广使用智能整体升降脚手架,加强产品质量和使用管理,强化日常监管巡查,实现高层建筑高空作业全封闭施工。
  (三)开展起重机械设备专项整治
  严格落实《关于在全省范围内统一使用(江苏省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监督受理系统)的通知》要求,规范建筑起重机械的产权备案、安装、检测、使用、拆卸,(苏建质安[2013]21号);结合《关于进一步加强建筑起重机械拆装和备案登记管理通知》(泰建安监[2012] 2号)和《关于加强建筑起重机械定期检测及附着装置检测的通知》(泰建安监[2013] 1号)文件要求,一要加强拆装单位资质和队伍的管理,杜绝违法挂靠,确保人员持证上岗;二要加强出租单位管理,积极实施塔吊等大型起重设备维护保养和检测制度;三要加强建筑起重设备的使用管理,要求配备塔吊指挥,推行塔吊监控系统建设,规定凡是塔吊大臂旋转范围内覆盖到街道、民房、公用建筑以及高压线的工程必须安装监控系统。
  (四)开展预防高处坠落专项整治
  加强定型化、工具化安全防护装备的推广使用。施工现场应按照《建筑施工安全防护设施标准图集》的要求,使用定型化、工具化设备安全防护棚、临边防护栏杆等各类安全防护设施。各部门要不断加大检查力度,安全防护设施达不到标准要求的,一律不得在施工现场使用。
  加强建筑工程全封闭安全管理。规范建筑工地安全平网和安全立网的搭设和使用,安装使用外挑式安全网,实现建筑工地全封闭施工,有效防范高处坠落和坠物打击事故。
  强化临边、洞口安全防护的管理。建筑工程各类临边、洞口安全防护设施的安装要确保牢固、严密、齐全、有效。严格落实防护设施验收制度,未经建设、施工、监理单位联合审批不得拆除。进一步强化对脚手架操作层等易发高处坠落事故隐患的排查,确保作业人员施工安全。
  (五)开展建筑工地扬尘治污环境整治
  加强扬尘防治管理。施工现场设置连续、封闭的围挡,实行全封闭管理;施工物料堆放规范,水泥、砂石等易产生扬尘的物料要篷盖密闭;施工现场主要通道、进出道路及材料加工区地面要进行硬化,出入口要设置车辆清洗装置,指派专门人员及时对进出车辆进行清扫、冲洗,禁止带泥土上路;每天要定时对施工区域进行洒水降尘,保证施工主要区域和出入口整洁、无尘化;施工垃圾和生活垃圾要及时清运,严禁熔融沥青、焚烧垃圾等有毒物质,严禁随意倾倒生活垃圾。
  三、落实六项措施,促进建筑安全生产监管水平不断提高
  (一)深化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
  深入贯彻落实住建部关于开展安全质量标准化管理的文件精神,检查指导企业自觉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建立健全包括企业内部安全生产管理、施工现场安全生产过程控制等在内的每个环节、每个流程的安全生产管理标准化,实现与安全生产相关联的每个层级、每个岗位 管理的标准化,不断提升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水平。
  (二)进一步强化对安全事故的处理落实
  要把“发展绝不能以牺牲人的生命为代价”作为一条不可逾越的红线,对施工安全死亡事故实行严格的“红线”管理。严格执行《建筑安全生产责任追究若干意见通知》(苏建质安[2011]847号文件精神,坚持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的原则,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安全生产事故发生。
  (三)继续加强人员持证上岗管理
  进一步加强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管理,强化对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的监督管理,杜绝特种作业人员人证不符、持无效证书和持假证上岗等现象。
  (四)不断改善建筑工人的生产、生活环境
  高标准建设和管理施工现场“五小设施”。施工企业必须为建筑工人提供宿舍、伙房、淋浴室、 厕所、 饮水室等“五小设施”,各种设施要高标准建设,确保安全耐用、利于周转。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制度,安排专人进行管理,确保生活设施配套齐全、完好美观、卫生环保。
  继续办好职工夜校。施工现场必须按规定开办职工夜校,采取讲课、播放多媒体安全教育片等形式,对广大从业人员开展安全生产、事故警示、技术技能、环境保护、职业道德等知识培训。夜校培训要科学计划、严密组织、详细记录,培训内容要体现针对性、全面性、时效性。
  全面使用人性化安全生产警示用语。施工现场生活区、 加工区、作业区等场所应张贴人性化安全生产警示用语,使广大职工在潜移默化中得到教育和提高。提高安全警示牌的使用准确性、针对性,确保内容准确、悬挂醒目,真正起到安全警示作用。
  (五)严格安全生产许可证动态管理
  严抓安全生产许可证管理中反面典型的监管,抓好企业每季度安全生产条件自查工作,有针对性地抽查一批重点企业。
  (六)加大对LBS无线定位考勤系统的管理
  一方面继续加大LBS无线定位考勤系统的推广工作,确保新开工项目纳入LBS考勤系统,对没有实行LBS无线定位考核和“两场联动”的企业和项目,停止项目相关手续办理,实行“一票否决”,取消项目各类创优申报;另一方面,对已进入LBS无线定位考勤系统的项目,进行不定期抽查,对现场人证不符、人员长期脱岗等现象的责任单位和人员进行网上通报批评并在泰州建筑市场监管系统中予以扣分。
  四、实现两个目的,努力构建和谐发展的安全生产格局
  在抓好建筑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工作的同时,要继续强化环境保护、综合整治等工作的措施落实,最终实现“两个目的”:一是杜绝较大及以上安全事故的发生,有效遏制一般性事故的发生,安全生产保持平稳发展态势;二是一线作业人员的自我防护意识和综合素质得到进一步提高,建筑农民工的作业环境和生活条件得到根本改善。
  泰州市建筑工程管理局
  2014年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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